齐衰之葛,与大功之麻同:案绖俱为五又二十五分之十九寸,带俱为四又一百二十五分之七十六寸。斩衰变服后的葛首绖和腰绖,与齐衰初服丧时的麻首绖和腰绖的粗细相同。齐衰变服后的葛首绖和腰绖,与大功初服丧时的麻首绖和腰绖相同。
29.报葬者报虞 ,三月而后卒哭。报葬:报,通“赴”,在此是急速的意思。报葬,谓因故或因家贫,死而即葬,不待葬期,故曰“报葬”。急速安葬死者的也就急速举行虞祭之礼,但卒哭祭必须在葬后的第三个月举行。
30.父母之丧偕,先葬者不虞祔,待后事。其葬服斩衰。父母同月或同日而死,先葬母而不先为母举行虞祭和祔祭,等父葬后〔先虞祭父而后虞祭母,先祔祭父而后祔祭母〕。安葬父母时都穿斩衰服。
31.大夫降其庶子 ,其孙不降其父 。大夫不主士之丧。大夫降其庶子:案大夫为庶子本当服期,而降在大功。
其孙不降其父:孙,谓庶子之子。谓庶子之子不降其父,仍服三年。大夫为他的庶子降低一等丧服,大夫的庶孙为自己的父亲则不降低丧服等级。大夫不为〔无后的〕士主持丧事。
32.为慈母之父母无服 。为慈母之父母无服:慈母,谓某妾无子,另一妾之子丧母,父命某妾为该子之母,于是某妾便对该子承担起母亲的责任,这就是慈母。但父虽命为母子,而本非骨肉,故仅服慈母而不服慈母之父母。子为慈母的父母不服丧。
33.夫为人后者 ,其妻为舅姑服大功 。为人后者:这是指本为支子(包括庶子),而做了宗子的后继人,则当为宗子服斩,而为其亲生父母降服期。
其妻为舅姑服大功:案妻从夫服而降一等,故为本舅姑服大功。丈夫做了宗子后继人的,他的妻就为公婆服大功之丧。